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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判赔6.4亿“天价案”有何信号意义?
2024-06-19 17:07:00  来源:中新经纬  作者: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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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元 康德智库专家、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近日,吉利汽车与威马汽车因大量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宣判。该案原告索赔额高达2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索赔额21亿为何最终只判赔6.4亿?

本案中吉利请求保护的商业秘密,为汽车前稳定杆总成等涉案12套图纸及数模承载的技术信息与其关联公司新能源汽车底盘应用技术。从索赔额与判赔额之间的巨大差距,我们发现以下2个实务性问题:

(1)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难度较大。在法律实践中,主张权利方需要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技术秘密符合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三要素,以及其商业秘密确被侵犯的行为事实,对主张方来说具有较大难度。本案一审法院认为零部件数模可通过专用工具和软件扫描产品获得,不具有非公知性,故不属于技术秘密。而最高人民法院首先认定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此类案件的审判规则:对于此种以多名曾接触或者掌握涉案技术秘密的员工短时间内集中“跳槽”的有组织、有计划的行为,如果被诉侵权人即新公司在明显短于独立研发所需合理时间内即生产出与涉案技术秘密相关的产品,而被诉侵权人有渠道或者机会获取涉案技术秘密,此时因侵权可能性极大,应当进一步减轻技术秘密权利人对于侵害技术秘密行为的证明负担。据此直接推定被诉侵权人即威马实施了侵害权利人吉利技术秘密的行为。

(2)被侵权人对其所受实际损失的举证难度较大。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往往难以准确量化,这使得吉利索赔金额与法院判定赔偿数额之间有较大差距。本案中,由于吉利未能提供其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的直接证据,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新能源汽车代表性企业同期利润为参考、威马公司的销售数据情况、涉案底盘技术秘密利润贡献率等因素综合计算出威马侵害涉案技术秘密所获得的利益。并考虑威马方具有明显侵权故意、侵权情节恶劣、侵害后果严重等因素,对其部分侵权获利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

案件胜诉对于行业有何信号意义?

吉利诉威马技术侵权案的判决,不仅是对两家企业之间纠纷的公正判决,也是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次重要警示。这一案例对于推动企业加强技术秘密保护、规范人才流动,以及促进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

(1)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本案最终判决威马赔偿吉利6.4亿元,创我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这一高额赔偿金额表明法院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与保护力度极大,企业必须重视并严格保护自己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重视证据的收集与保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张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形成证据链。企业应当及时保存相关的技术文档、通信记录、保密协议及保密措施证据等,为可能涉及的法律诉讼提供支持。

(3)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吉利指控威马在其没有足够技术积累和合法技术来源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推出了EX系列电动车,涉嫌侵犯技术秘密。归根结底是威马没有过硬的研发能力,便“铤而走险”触碰法律底线。这一事件也提醒其他新能源汽车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减少对外部技术的依赖,以确保自身技术的独特性和竞争力。

企业如何防范离职员工商业泄密风险?

该案件也警示企业在离职员工商业泄密风险方面应加强防范,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

在防范员工商业泄密方面,我们提出四点建议:

(1)建立保密制度。结合自身的业务对商业秘密进行识别,在制度文件层面对商业秘密的范围、价值以及保密措施进行确定,如员工手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以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

(2)涉密载体隔离管理。采取技术手段将商业秘密与其他业务数据、信息或专利进行隔离,在涉密载体上附加保密标识,区分保护,如商业秘密仅可内网访问,限制商业秘密文件的下载、拷贝、传输权限,限制员工使用个人设备访问。或安装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监控和记录员工访问和使用内部信息的行为,防止未经授权的信息泄露。

(3)访问权限分类审批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分类授权人员访问涉密载体,仅允许涉密人员接触开展工作所必须知悉的商业秘密;完善访问权限审批制度,根据信息的密级程度设定不同层级的审批流程。

(4)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针对涉密人员建立从入职到离职全流程管理体系,入职时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公司机密信息,通过书面方式明确告知员工商业秘密范围以及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开展保密培训等。与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商业秘密被泄露后再次用于竞争目的;离职时落实离职前审计工作,确认商业秘密交接以及权限关闭。

对于企业应如何注意留存相关证据问题,我们建议从四方面加强管理:

(1)合同文本:保存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保密制度等证明员工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2)通信记录:保留员工离职前后的通信记录,如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员工违反保密协议。

(3)交易记录:如涉及到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的,提供与客户进行的业务交易记录,包括增值税发票、交易单据等,证明客户信息的价值和保密性。

(4)公证证据:对于重要证据,进行法定的公证程序,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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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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